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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促进长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
时间:2014-10-23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  1.转变观念,加强领导,做好服务大项目的基础性工作

  我院调整了服务大项目领导小组,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。成立了以张海胜为组长,肖春光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。将相关的任务进一步明确落实到预防部门,做到了全局工作有人管、局部工作有人抓、具体工作有人做。

  为了抢抓新一轮发展机遇,长春市委、市政府做出了工业化、城镇化、农业现代化“三化”统筹,投资拉动、项目带动、创新驱动重大工作部署。全市投资1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达到了165个。保证大项目早达产、快见效,是促进长春经济腾飞的迫切要求。检察机关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,为大项目服务是义不容辞的责任。

  我们以深入开展“大排查、大走访、大接访”、“四走进”和“三帮扶”活动,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、大局意识、参与意识和主体意识,增强为大项目服务的紧迫感、使命感和责任感。为整合司法资源、延伸服务领域、创新服务方式,我院与市中级法院共同开展了“服务百企”活动,选择104户企业作为服务对象,通过检法两家联动配合、形成合力,进一步增强了服务的领域和力度。

  健全完善各项服务制度。市院先后制定了《关于为150个重大项目建设服务的规范性意见》、《重大项目建设服务手册》、《服务长春经济社会科学、加快、率先发展的工作意见》。在服务大项目活动中,我们推出了“五个一”服务活动:每半年开一次座谈会、组织一次法制教育活动、每年开展一次专项调查活动、每年为大项目办一件实事、每年撰写一份服务工作报告。这些规范的制定,使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目标更明确,任务更具体、方法措施更得力。

  2.打造服务平台,突出服务重点,提高服务大项目工作的实效性

  选准服务的重点对象,积极打造服务平台。为了保证与大项目的经常性联系,我们设立了服务热线电话,开辟服务大项目绿色通道,优先接待重大项目建设单位来访。一年以来,接到各类热线电话200多次,协助有关大项目单位解决实际问题30多次。我们帮助长春市新金享冷弯型钢有限公司,解决了公司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难题,并联合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帮助完善劳务用工制度,规避用工风险。协调该公司与水务集团在有关地下水管道方面出现的困难问题。为吉峰农机公司解决了有关规划用地等方面的困难。

  抓住服务的关键节点,打造服务品牌。两级院近年来先后监督重点工程项目200多个。监督中发现招投标工作中存在很多漏洞,结合实际我们深入学习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,不断地研新思路、解决新问题。我们系统地探讨了在工程建设领域“如何防止职务犯罪”、“怎样实现公平公正招标”、“如何保证工程建设优质”等问题,检察人员逐渐由“外行变内行”,“内行变专家”。

  去年吉林地勘院进行院区开发,涉及办公楼搬迁、职工宿舍拆建,困难很多,地勘院领导慕名找到检察院,希望给予帮助指导。经过调查分析,结合地勘院的具体实际,市院帮助编制招标文件,规定招标程序和制度,落实相关措施,经过科学评审选出优秀的开发公司。检察人员还多次在相关职工大会上介绍有关工作的程序和方法,打消了群众的顾虑,坚定了领导信心,顺利地推进开发工作,广大群众都很满意。后来,中化地质矿山总局领导来长春检查指导工作时,对地勘院邀请检察机关帮助指导院区开发工作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,总局领导还要求全国地矿系统学习吉林地勘院的经验。

  检察机关始终坚持”先服务后监督”的原则,对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研究达到了专业化程度,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,成为检察机关服务的一个品牌。吉大一院、中医药大学、市第六医院、传染病医院、市委党校、市老年大学、龙嘉机场、西客站、市总工会等几十家单位主动找检察机关帮助指导工程项目建设。几年来通过两级检察机关服务与监督,为国家和企业节省建设资金近10亿元。吉大一院、北郊污水厂等工程被评为省级和国家级优质工程,实现了“工程优质,干部廉洁”的目标。

  3.创新服务方式,延伸服务职能,竭诚为大项目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

  为了推动服务大项目工作的深入开展,我们不断拓宽服务视野,创新服务的方式方法。我们结合近几年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的实践,对全市招投标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,发现当时工程招投标所采用的“综合评标法”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,有时难以保证评标的公正性。我们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,总结出“无标底合理低价中标法”,在省市重点工程招标中加以推广,几年来共为国家节省建设资金9千多万元。现在我们又根据变化了的新情况,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对招标方法进行局部调整修改,使之更加适应于新情况,为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
  我们不断拓展服务职能,只要是项目单位有需求,我们都及时地为其提供服务。几任检察长每年都坚持深入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调研,协助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。张海胜检察长上任伊始,就带领相关人员,先后深入到一汽集团、长春轨道客车有限公司、皓月集团、铸成集团、吉塔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企业开展走访调研,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,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。先后协调解决了长春铸诚集团二期生产基地建设中在土地挂牌、土地规划手续办理、门前道路整修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;轨道客车公司,在往新区运输物资过程中,由于车辆手续不全被交通部门查扣之后,通过及时与交通局进行协调沟通,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。

  4.各基层院自觉为重大项目服务,效果明显

  高新区院,把吉林煤业集团、东光集团、长春一汽四环、锦湖轮胎等区内规模以上的162户支柱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,分别落实给院领导和各部门实行包保。在吉煤集团设立了“检察工作服务站”,设专人每周定期到站内办公,进行了解企业的需求,解答法律咨询等工作。先后为修正药业、创世纪网络公司、吉润建设公司、卓尔公司等企业进行法律咨询解答十余次。针对修正药业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现象多发和个别业务员涂改药品批号、换包装等情况开展了预防调查,帮助企业建章建制,堵塞漏洞,确保食品药品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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