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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须知
时间:2017-11-15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 【字号: | |

  一、申请查询需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如下材料: 

    ()书面查询申请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

    1、查询事由,即因何事查询。包括查询涉及的具体事项、目的与用途,等等。 

    2、查询内容,包括申请查询的信息种类、被查询的单位、个人,以及查询信息的年限、时限,等等。 

    3、被查询单位的准确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,被查询个人的准确姓名和身份证号码。 

    4、查询事由的相关文件和材料。 

    ()身份证明

    1、单位查询应提交介绍信,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。 

    2、公司、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(副本)原件及复印件,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 

    3、个人查询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复印件。 

  二、查询受理答复时限:

    对符合查询申请条件的,检察机关应当在受理后3日内书面告知查询结果;对不符合条件的,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说明原因。 

  、人民检察院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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